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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亩高山草场冬景壮美 “中国慢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中新网宁德1月11日电 (马启晨)深冬季节,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的鸳鸯草场上,万亩天然草场犹如金色海洋,微风吹拂,金黄“波浪”荡漾;周边山峰巍峨挺拔,低矮草山绵延起伏,壮阔美景尽收眼底。

鸳鸯草场连绵起伏,如翠绿丝绸。 袁镔 摄鸳鸯草场连绵起伏,如翠绿丝绸。 袁镔 摄

  “冬日的景色也特别好,很壮观!”趁着周末假期,来自宁德市区的刘女士带着家人自驾到鸳鸯草场一睹草场冬日风姿,“之前都是夏天的时候来游玩,没想到冬季的风景也这么美。”

鸳鸯草场绿草绵延。 袁镔 摄鸳鸯草场绿草绵延。 袁镔 摄

  走进鸳鸯草场,碧空澄净如洗,散落在草场各处的“网红”打卡地、星空露营区、精灵驿站等星罗棋布,构成了一幅五彩斑斓的美丽画卷。作为南方最大的万亩高山草场,鸳鸯草场被誉为“南方呼伦贝尔”,平均海拔1000多米,相继建成玻璃滑道、精灵驿站、儿童嬉趣区、文化景观长廊、观光轨道小火车、游客服务中心酒店等项目,吸引大批游客观光体验、打卡拍照。

  2021年10月以来,柘荣县启动创建鸳鸯草场国家AAAA级景区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面貌、提升功能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制度措施。2022年12月29日,柘荣鸳鸯草场景区获批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这也是柘荣首个国家4A级景区。

深冬季节的鸳鸯草场荡漾着金黄的“波浪”。 柘荣县东源乡 供图深冬季节的鸳鸯草场荡漾着金黄的“波浪”。 柘荣县东源乡 供图

  柘荣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发余表示,未来鸳鸯草场景区将充分发挥国家4A级景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吸引更多客流,稳步推进柘荣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满足游客从“景点旅游”到“全域旅游”的体验式转变,提升全域旅游发展活力,助推“中国慢城”建设。

  坐落在北纬27度的柘荣县,是福建省首个“中国长寿之乡”,旅游资源丰富,风景名胜众多,先后荣膺“中国十佳生态养生旅游福地”“首批最美生态旅游目的地”“首批十佳健康养生旅游目的地”等称号。

柘荣县城郊乡靴岭尾村倾力打造“中国剪纸第一村”。 马筱璐 摄柘荣县城郊乡靴岭尾村倾力打造“中国剪纸第一村”。 马筱璐 摄

  近年来,柘荣县以创建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暨“中国慢城”建设为引领,做大做强“中国慢城、长寿柘荣”旅游品牌,并制定了系列实施方案及发展规划,加快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目前,该县已培育出13个金牌旅游村,全域旅游“一城三区”(即“中国慢城”和茶药康养区、文化风情区、生态乐游区)雏形初显。

  该县城郊乡靴岭尾村倾力打造“中国剪纸第一村”,建成剪纸展示馆、剪纸主题立面改造、剪纸主题乐园等;富溪镇建设商贸历史文化特色街区的“大众茶馆”、手工作坊;楮坪乡洪坑村打造“烽火·西竹岔”红色旅游基地,集纪念、教育、旅游、休闲、观光、娱乐为一体的现代红色旅游热地,并推出“烽火·西竹岔”红色文创品牌。

柘荣县乍洋乡溪口村百福广场。 柘荣县乍洋乡 供图柘荣县乍洋乡溪口村百福广场。 柘荣县乍洋乡 供图

  一个个金牌旅游村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柘荣乡村旅游及全域旅游焕发新活力。当地官方表示,2022年柘荣全年预计接待游客223万人次,同比增长15%,国内旅游收入16.5亿元,同比增长16.7%。

  柘荣县还依托独特的“福文化”资源,深入挖掘“福”文化品牌内涵,实施柘里有福“福”文化赋能工程,将“福”文化与全域旅游、文旅产业融合,增添全域旅游新动能。

第四届中国·柘荣马仙信俗文化旅游节,歌舞《采茶舞曲》。 柘荣县融媒体中心 供图第四届中国·柘荣马仙信俗文化旅游节,歌舞《采茶舞曲》。 柘荣县融媒体中心 供图

  该县精心策划“福”文化精品线路,推出主题鲜明、丰富多元的“祈福”“寻福”文化旅游线路,开启愉悦的“福气之旅”,开展马仙信俗文化旅游节、游氏仙姑祈福文化节等活动,吸引众多游客参与,带动“福”文化传播;依托乡镇特色“福”乡俗文化,建设“福”文化主题公园等,为村民提供一个休闲景观、文化体验、康体娱乐为一体的公共空间。

  林发余表示,将大力发展“福”文化,赋能文旅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强游客感知柘荣独特“福”文化魅力的同时,为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完)

  •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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