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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微彩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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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发布中国智慧城市数据跟踪报告 华为云夺得政务云市场三项第一******

  近日,全球领先的IT市场研究和咨询公司IDC发布《中国智慧城市数据跟踪报告2022 H1》,报告显示,华为云在政务云整体市场保持第一,持续扩大政务云市场领先优势。此外,华为云还在政务云多个细分市场中位居第一。在政务云基础设施和政务专属云基础设施市场,均拔得头筹,持续领跑。

IDC发布《中国智慧城市数据跟踪报告2022 H1》

  依托“一城一云”理念,华为云深耕城市数字化

  从“政务云”扎实布局,到“城市一朵云”的云平台升级,云在政务与城市数字化的新引擎作用愈加凸显。基于“一城一云”理念,华为云推出云原生的“城市一朵云”解决方案,以政务云为核心,运用云原生、分布式等先进技术,构建城市各级、各行业统筹的云资源管理服务能力,形成一体化算力调度体系、协同数据治理体系、共性能力支撑体系以及统一的应用生态市场,面向政府治理、产业发展、社会服务等提供安全可信、长效运营的“城市云”服务。

  作为行业领先者,华为云依托在纵深行业的成功实践经验,秉持“经验即服务”的理念,携手伙伴,共建生态,帮助客户快速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深耕城市数字化,支撑新时期的智慧城市建设。从“政务云”到“城市云”,自2012年至今,华为云已累计服务了超过700个政务云项目,其中包括国家部委级项目40多个,与150多个城市共建“一城一云”,并取得中国数字政府大数据管理平台市场份额第一。

  释放数字生产力,华为云Stack赋能政府迈向深度用云

  立足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新阶段,华为云持续创新,近期发布华为云Stack8.2方案,并打造城市智能中枢、城市数字孪生、智慧财政等多个政府行业解决方案,携手政府客户迈向深度用云,全面释放数字生产力。

  在城市治理领域,华为云Stack提供城市智能中枢解决方案,基于AI实现城市事件的智能感知、智能处置、智能分拨,提升城市治理效率。在深圳福田区,已经实现由智能分拨替代人工分拨,每一单的处理效率从原来平均4分钟提速到50秒,且准确率高达90%以上。

华为云在深圳福田建设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城市智能中枢

  在智慧城市领域,华为云Stack推出城市数字孪生解决方案,致力于打造城市数字孪生共性技术底座,全面赋能水利、环保、交通等行业场景创新,激发城市新活力。

  在智慧财政领域,华为云Stack基于应用现代化技术打造财政一体化解决方案,并联合陕西、湖北和江苏三省财政客户发布《财政数字化最佳实践白皮书》,共同推进财政数字化进程。

华为云Stack发布《财政数字化最佳实践白皮书》

  实践出真知,华为云携手多地政府共建城市云

  华为云通过云原生“城市一朵云”技术架构,以应用角度出发,实现从统一“上云”到“云上”业务的高效运转,打造更具韧性和创新的城市数字平台。目前“城市一朵云”解决方案,已在武汉、长沙、贵阳、盐城等全国多个城市落地。

  在武汉,通过构建“数字经济赋能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数字经济人才培养中心、科技创新孵化中心”四大中心,华为云全面赋能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三大重点应用领域,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与服务。

  在长沙,率先全国打造了“一主多辅、多云融合、自主创新”的政务云新体系,构建技术先进、资源共享、弹性扩展、响应高效的全市“政务一朵云”,联合华为打造了长沙政务云创新中心,成立了全国首个“鲲鹏政务云标杆实验室”。长沙“政务一朵云”有效支撑了惠民服务、精准治理、生态宜居、产业经济等各领域智慧应用,带动了以飞腾、鲲鹏CPU和麒麟操作系统为核心的“两芯一生态”产业发展,助推长沙建设全国新型智慧城市样板和标杆。

  在贵阳,华为云联合贵阳块数据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打造“贵阳城市云”,对政务云、国资云、行业云、中小企业上云四大领域进行整体架构设计和实施,建立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和城市数字安全保障体系,构建“云-数据-安全”一体化的基础支撑体系,助力贵州省市一体化数据协同共享和业务创新发展,全方位助力贵阳贵安“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

  在江苏盐城,通过技术创新和持续运营为核心驱动,深耕数字土壤“城市一朵云”赋能场景化应用、服务客户。以云原生夯实智慧城市数字底座,依据盐城城市的发展方向构建良好应用生态和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保障城市高水平、智能化管理和运行。让数字化转型成为盐城数字经济的“加速器”,助力“数字盐城”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智慧化转型发展。通过数字化提升城市运行效能,不断破解城市治理中的实际问题,是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路径。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成为城市数字化建设的新方向。华为云基于丰富的实践经验,不断完善智慧城市建设的理念和方法论,并通过基础设施即服务、技术即服务、经验即服务,构筑智慧城市云底座,实现“一城一云”,激发智慧城市数字生产力,助力中国城市开启智慧城市建设新十年。

  •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中国网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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